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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系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发布于:2013年06月10日 09:59 点击量: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院党委关于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关规定,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特制定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党员大会
    一、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整会议时间和增加会议次数。
    二、支部党员大会应做到议题明确、中心突出。会前应将会议内容、要求、议程、时间通知全体党员,做好充分准备。党员大会需做出决议时,应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三、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
   (一)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决定本单位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
   (二)对支委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听取和审查支委会工作报告、总结并讨论通过。
   (三)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联系实际,讨论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讨论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事宜。
   (五)评选并向上级党组织推荐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对犯有错误的党员、不合格党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六)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委员;选举或推荐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七)讨论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和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它主要问题。
支部委员会
    一、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二、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全体委员参加,必要时也可以召开支委会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召开支部委员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支部委员参加,否则不能召开。

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内容:
(一)关于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活动的安排部署等。
(二)本单位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教育管理。
(三)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
(四)有关发展党员工作。
(五)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完成本单位的教学、科研、管理、学生工作等各项任务。
(六)对党员的奖惩。
(七)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众组织的有关问题。
(八)关于党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
(九)其它相关内容。
党小组会
一、党小组会是党员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党员较少或未划分党小组的支部,也可采取支部大会的形式。
二、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召开,全体党员参加。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会,应履行请假手续;会前,党小组长应与党支部书记商定会议内容,并提前通知每个党员。
三、党小组会的内容:
(一)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
(二)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支部决议和决定,制订完成各项任务的措施。
(三)听取党员关于思想、学习和生活的汇报。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党员发扬成绩、克服缺点、纠正错误,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五)根据党支部的部署,向党员分配和布置任务。
(六)讨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预备党员转正事宜。
(七)讨论违纪党员的处理问题。
(八)进行党员鉴定、民主评议,评选优秀党员。
(九)分析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密切同群众的联系,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经济与法律系党总支

2011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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