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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编辑:廖建平    发布于:2018年07月16日 09:26 点击量:

关于开展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职工职业道德建设,积极引导我校广大教职员工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遵守党纪国法,从事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教职工,并具备以下条件: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能做到“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

2、具有优秀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业务精湛,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受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在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和重大贡献。

3、有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心,努力学习,钻研进取,遵章守纪,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严谨治学、廉洁从教,促进教学工作和学校管理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积极实践,社会效益显著。

4、关爱学生,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和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思想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在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

5、勇于开拓创新,刻苦钻研业务,热情服务学生,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在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

有下列行为者不得参评:

1有损害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

2、有损害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3、有从事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

4、有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

5、有损害教师职业声誉的行为。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推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长:刘沛林 皮修平

副组长:刘福江

员: 张登玉  李玲玲 聂东明 唐国华 郑金华

陈 敏  涂 昊

办公室主任:谭真雄

员:尹 季 邓双喜 廖杰峰 肖志成 陈列尊 罗 文

蒋 杰

三、推评办法

各分工会推荐

各分工会在党总支的领导下,进行推荐评选。推荐参选对象以一线教职工为主。50人以下的分工会可推荐1人,51(含51)人以上的分工会推荐2人。

评委评审

推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参评对象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参评对象各自业绩,进行综合评定,然后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20名师德先进个人。

公示表彰

经评审委员会评定的师德标兵,在工会网集中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审批,授予“师德先进个人”称号。

四、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和机关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要加强对推选工作的领导。严格推选条件,严格工作程序,充分发扬民主,确保推选质量。要将业绩突出、事迹感人、师德高尚、师生公认的教职工推选上来。推荐评选要注意典型性和代表性,事迹材料要真实、客观,要有足够的说服力、很强的感染力。

被推荐的候选人要认真填写申报材料。《衡阳师范学院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一)、3000字详细事迹材料各1份。相关佐证材料要附复印件。

各分工会在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一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到校工会邮箱hysygh888@163.com

请各分工会于2018730前,把上述要求的材料送到校工会,逾期不报视为放弃,超报名额一律无效。

中共衡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8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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