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师范学院法学院“十三五”规划
(2016——2020年)
二级学院的工作和建设是学校整体工作的一部分,也是学校整体工作的坚实基础。为更好地助力学校整体发展,法学院根据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学院“十三五”(2016——2020年)发展规划。
一、学院概况
法学院现有教职员工37人,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 9人,博士研究生12人,硕士生导师6人。在校本科生规模900人左右。目前,学院设衡阳师范学院法学研究与援助中心、衡阳市法学研究基地等学术研究机构。学院建有远程数字法庭、速录实验室、湖南省法律援助中心衡阳师范学院工作处等实践教学与培训平台。学院设有法学、知识产权、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等4个本科专业。
二、“十二五”期间取得的主要成就
1、办学规模进一步扩大
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法学院取得知识产权专业的招生权。从此,我校成为全国59所拥有该专业办学权的大学之一。从2014年开始,我院每年招收45名学生,现该专业已招生90余人。从2013年开始,历史专业招生也从原来的45人/届,扩招为90人/届。
2、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
“十二五”期间,法学院争取学校资金100余万元,新建了速录实验室、湖南省法律援助中心衡阳师范学院工作处共2个实践教学平台,并将模拟法庭改建为远程数字法庭。建立了4个校外带薪顶岗实习基地,2个省级示范中学基地。学院办学的硬件设施得到了较大的提升。
3、教学水平稳步提高
“十二五”期间,法学院通过示范课、公开课的锻炼,教师的教学水平明显提高。2人2门课程入选教育部“马工程”精彩一课;5人被评为校十佳(青年)授课教师,2人评为省青年教师教学能手,每年都有10余人被评为学校A类课教师。教师的教学质量受到学生的好评。
4、教研科研成果丰硕
“十二五”期间,法学院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5项,省教育科学青年项目1项,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6项,教育厅教研项目8项;出版教材8部,出版国培资源教材3部,出版专著12部;获校级教学成果奖5项,获衡阳市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7项、三等奖5项;发表科研论文和教研论文200余篇。
5、学院的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2015年,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在湖南省研究性学习竞赛中取得了第1名的好成绩,在省教育工委组织的微视频竞赛中获得优秀奖1项。
法学专业在各类省级竞赛中获得了优异的成绩。2013年,在湖南省高校模拟法庭竞赛中获得一等奖;2015年,在湖南省高校涉侨法律知识竞赛中获得二等奖。
“国培计划”教育部示范性教师培训项目成绩优异。我院申报的湖南省“国培计划”项目连续多年评为湖南省“国培计划”实施子项目先进单位,并获得了湖南省初中思想品德教师培训基地。
三、“十二五”期间存在的主要问题
1、教学科研平台严重不足,省级以上平台缺失。由于缺少平台支持,专业、学科的发展就缺少资金与项目支持,导致科研教研工作后劲乏力。
2、科研团队尚未形成,学科专业特色不明显。目前,教师尚热衷于自己的研究方向,没有大局观念,没有团队意识,难以完成较大的科研项目,难以形成自己的科研特色。
3、教研教改工作不少还停留在理论阶段,大多是纸上谈兵,没有落实到教学实践中去,教研教改的实效性不强。
4、学生工作创新性不强,尚未在学校中创造出品牌,尚未在湖南高校中形成影响力。
5、转型发展进行了一定的实践与探索,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尚未进行归纳总结,理论提升以及模式构建。
6、教师服务地方的意识有待加强。受职称评定的影响,大部分教师热衷于发表理论性文章,没有将自己的理论知识运用于社会实践。
四、“十三五”规划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与政策为指导,以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为基本准则,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与时俱进。按照素质教育和转型发展的基本要求,办好本学院的专业教育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发挥高校的教学、科研与服务社会的基本职能。
坚持走内涵发展的道路,不断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及社会实践能力,不断完善学院的办学基础条件,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打造高素质的技能型应用人才。
坚持走特色发展的道路,结合校本特色、专业特色与地方特色,立足学院现实,打造特色专业、特色学科、特色人才。
五、具体目标和任务
1、专业建设
“十三五”期间,不再申报新的专业,稳定发展既有的4个专业,将法学专业、历史专业打造为特色专业。专业招生人数总量控制在1000人左右。确保顺利获得2018年知识产权专业学位授予权。
适应学校转型发展的需要,学院将对现有专业进行综合改革,各专业将调整到转型发展上来。力争取得学校专业综合改革项目1个,转型发展项目1个。
2、学科建设
(1)以教育法学为校级重点建设学科,并塑造教育法学研究团队,为打造省级特色学科创造条件;以衡阳历史文化研究作切入点,塑造本土特色文化研究。
(2)争取国家级社会基金项目1—2项、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1—2项;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1—2项,省教育规划项目1—2项,其他省级项目2—3项;横向项目进校资金每年不低于3万元。
(3)建设衡阳市中小学法治教育研究基地、衡阳市历史文化研究所,力争建成湖南省中小学法治教育研究示范基地、建好湖南省初中思想品德教师培训基地。积极申报各类省级教学、科学平台。
(4)在CSSCI期刊上发表科研论文10-15篇,在教育法学、船山学、南岳宗教文化、知识产权等领域发表系列论文。
(5)申请省级科研或教学成果奖1—2项,地厅级社会科学成果奖4—5项。
(6)出版学术专著5—6部,其中教育法学类专著2部。
3、师资队伍建设
(1)引进符合专业发展、学科发展的博士2—5人。
(2)培养本学院教师攻读博士学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5人。
(3)力争2—5名青年教师出国访学、进修或接受培训。
(4)培养省级青年骨干教师1名、校级青年骨干教师2名。
(5)晋升教授2—3人,晋升副教授2—3人。
4、本科生教育
(1)师范类专业每届研究生录取比例不低于学生总人数的20%。
(2)非师范类专业获得职业准入资格证比例不低于学生总人数的30%。
(3)在省级以上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奖2-3项,其中2等奖以上不低于1项。
(4)90%以上学生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心理素质与专业素质,能够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
5、研究生教育
(1)力争与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相关院系联合培养研究生2-3名。
(2)增加2-3名教师获得思想政治专业、历史专业硕士生导师资格。
(3)力争在教育学硕士点上有新的突破。
6、社会服务
(1)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为符合援助条件的学生及社会群众提供无偿法律援助服务,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出应有的贡献。
(2)与地方政府、中小学校开展深度合作,为衡阳市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十三五”规划领导小组,吸收教研室主任和教学、科研骨干参与专业建设、学科建设的组织领导与监督实施工作。
2. 加强制度建设。着手教研、科研等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力争制度切实可行、工作落到实处。
3.加大经费投入。每年学院自筹专业发展基金不低于一万元/年。同时争取学校各项经费支持,特别要争取校领导、财务处、教务处、人事处、科研处、资产处等学院部门的大力支持。重点在专业建设资源配置,教研、科研资金投入,专业教师的引进与培养,科研立项及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的指导、资助与支持。
4.加强横向合作。学院鼓励教职员工与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加强联系,组织专业培训与课题合作。
5.定期检查规划实施情况。每年1月份对前一年度目标的实施情况进行评定与总结,并及时采取应对之策。
法学院
二O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