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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李爱年教授莅临我院讲学

作者:张弢       发布于:2016年12月01日 07:17 点击量:

  图1:李教授讲座中

  图2:讲座现场

 图3:谭院长讲话

       

  图4:讲座合影

       11月30日晚7点30分,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李爱年教授在我院模拟法庭举行了以“生态文明背景下环境法制建设——兼评《环境保护法》”为主题的讲座。讲座由法学院院长谭和平主持,陈红国副院长、杨德群、曾志华、胡峻、王晓霞老师以及2014级、2015级法学专业学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李爱年教授从生态文明建设需要环境法制保驾护航、我国环境保护法制现状和问题、完善环境保护法制的思考这三个方面对“生态文明背景下环境法制建设”这个主题进行了阐述。李教授深刻的剖析了我国目前生态文明的现状、特点,结合相关案例,为全院师生进行了一场生动活泼的学术讲座。
       随后,主持人谭和平院长对本次学术讲座进行了总结并对全院学生提出了希冀。
 
 
李教授简介:
李爱年,女,湖南沅江人。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哲学博士,法学博士后,2005-2006年教育部公派美国加州州立大学San Bernardino分校访问学者。环境法博士点、硕士点带头人,中国法学会环境与资源法分会常务理事,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分会副主任委员(副会长),湖南省环境资源法学会会长,湖南省第二届“121人才”入选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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