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3日下午三点,衡阳市法制办专家论证会,在我市法制办成功举行。以“行政复议”的相关情形为主题,做了一场精彩而富有思辨性的论证会。此次论证会由我市法制办主持,并由衡阳师范学院法学院院长、省人大代表、以及律师事务所所在人员担任此次论证会论谈者。法学院速录协会的几名同学也参加了此次论证会。
在论证会中,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首先引出了具有规范性意义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有效”概念。举例而言,王某驾驶车辆超速了,警察给予王某罚款200元钱的处罚。此时,警察的罚款行为就是具体行政行为。最终,在论证会中,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概念引入到行政复议的相关情形之中。
我校法学院谭和平院长谈到,无论什么事情,都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才能认定事实。对于当事人提出的行政复议,要认真对待,反复申明。此外,谭院长强调要注重社会公平正义。最后,谭院长提出:法律首先讲的是规矩与情,着重法理情,对相关案件进行分析,要有法有据,认定的原因是什么,可以从法理的角度去探讨。
随后,省人大代表以及律师事务所所在人员,也做出了精彩发言。他们认为,分析案件具体情形,认定案件事实,可以从时间、地点、事实发生原因等角度进行分析。
最后,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结表示:首先,由衷的感谢法院对行政部门进行指导,以及肖律师提出的意见看法。再者,就是感谢衡阳师范学院法学院谭院长提出的“法理情”。肖律师站在支持维护行政机关权威的角度做出了综合性总结,并提到各位专家有着一年处理几千个案件的丰富经验,最后的陈述完善了这次专家论证会。
在场记录的同学也表示,参与了此次专家论证会,学到了很多在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加深了对理论的实际掌握能力,受益匪浅;速录技能也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对我校速录协会的未来充满了美好期望。到此,市法制办专家论证会圆满。
文字:曹苏豫 编辑:叶文 图片:曹苏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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