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2016年12月22日上午9点,由湖南省法律援助中心衡阳师范学院工作处提供法律援助的“周某与衡阳某辰纸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在衡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该案件由衡阳师范学院法学院副院长陈红国负责,担任申请人周某的代理律师,法律援助工作处志愿者罗利婷,梁聪,刘盈协助。
开庭前,陈院长认真的和被代理人核对本方证据,为开庭做准备,并悉心给志愿者讲解庭审程序有关知识,安排她们进行庭审记录,确保同学们在本次出庭中收获更多实践知识。庭审过程中,志愿者全程观摩并由罗利婷作庭审记录。此次开庭,法律援助工作处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的作用,同时,也为法学院的同学提供了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学习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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