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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教工党支部教育管理制度

   编辑:杨家骏    发布于:2023年02月16日 09:46 点击量:

法学院教工党支部教育管理制度

为加强教工党支部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增强教工党员的党性修养,提高教工党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充分发挥教工党员在教学、科研和日常生活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特对教工党员制定以下学习制度。

一、学习重要性和必要性

教工党支部组织教工党员进行思想理论学习是教工党支部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工党员提高理论修养的有效途径,是教工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基本内容,也是教工党支部进行教工党员入党后的继续教育。

教工党员要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必须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加强理论学习,才能在学生中宣传党的理论和方针政策。因此教工党支部对教工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知识和形势政策教育,对促进教工党员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具有重大的意义。

二、学习和讨论的核心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以及辨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等。

2.贯彻领会党的路线、方针以及政策的精神,提高教工党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意识。

3.结合国内、国际形势和我国国情,实事求是地研究分析作为中共党员和当代大学生面对世界发展的潮流应如何进行自我定位,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作用。通过学习,统一思想,指导实践,为进一步做好我院的各项工作出谋划策。

4.学习和领会学校和学院的文件精神及政策,关注校内及校外的形势和动态。

5.关注高校的教育理论、教学改革以及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的内容等。

  1. 学习纪律

    每位教工党员都必须注重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参加教工党支部组织的集体学习,否则以拒绝参加支部生活处理。凡违反以下规定之一的,视情节给予党支部内检讨、党支部通报批评、全院通报批评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的纪律处分。

    1.连续3次不参加理论学习活动或教工党支部生活。

    2.每学期累计4次不参加理论学习或教工党支部生活。

    3.连续2次不交理论学习心得。

    4.迟到或早退累计4次。

    5.采取消极态度对待理论学习或学习中不能坚持党的原则。

    6.不能保守党的秘密,在群众中讲话不负责任。

    四、学习要求

    1.每学期结合学校党委和院党总支的安排组织进行,要有总体的学习计划,具体的学习计划由宣传委员提前一周安排通知。

    2.学习讨论要有文字记录,原始经整理后上报院党总支。

    3.每月至少讨论一个话题,教工党员要就学习讨论内容写出个人的心得体会,要求于当月的28日之前上交教工党支部宣传委员或教工党支部书记。并以此为楔引,在全院开展“一题一议”活动,结合教工党员的学习讨论在全院学生中进行思想理论的引导。

    4.学习体会体裁不限,可以采取诗歌、杂文、评论、散文等,对于好的学习体会可以向校内外刊物推荐发表。

    5.学习中每个教工党员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思考、分析、研究、总结并提出个人看法。要坚持党的基本原则,用党的基本理论认识世界,锤炼自己的思想境界。

    6.学习材料来源通过校党委或院党总支发放、党支部搜集、党员推荐印发、报纸、杂志等方式解决。

    五、学习时间

    由教工党支部统一学习安排,每两周一次,原则上定在周二下午。

    六、考核办法

    每学期末,教工党员要结合自己的思想实际,汇报学习的收获、体会,并将学习成果以报告的形式上交教工党组织,由教工党支部检查教工党员的理论学习情况,并对其进行打分,作为年终民主评议。

     

    法学院教工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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