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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优秀部门、优秀干事评比奖惩制度

   编辑:法学院    发布于:2023年04月19日 11:09 点击量:

为明确法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奖惩的依据、标准,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激发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的规范约束学生干部的行为,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一、奖励种类

1.优秀部门、优秀干事。

2.院优秀学生干部、院三好学生(学生会干部、成员)。

、评定办法

(一)优秀部门、优秀干事由组织部依据《法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制度》相关细则进行评议,主席团结合评议结果推荐,团委书记审核。

(二)院优秀学生干部、院三好学生(学生会干部、成员)由学习部依据《法学院综合测评细则》进行评议,主席团结合评议结果推荐,团委书记审核。

三、奖励方式

(一)优秀部门、优秀干事

1.发放荣誉证书。

2.发放一定物质奖励,如下表:

荣誉称号

奖励金额

优秀部门

300

优秀干事

100

(二)院优秀学生干部、院三好学生(学生会干部、成员)

1.发放荣誉证书

2.发放一定物质奖励,如下表:

荣誉称号

奖励金额

优秀学生干部

200

院三好学生

200

四、惩罚办法

学生会成员在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学生会组织章程、各类条例及学生行为规范的情况下,依照衡阳师范学院学生手册第二十一章“衡阳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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