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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周之大学生权益保护

   编辑:钟佩玲    发布于:2017年12月06日 10:49 点击量:

    简单来说,大学生权益是指,他们在接受高等教育过程中,享有的权利以及因此而带来的利益。大学生受侵害的权益主要包括:受教育权、平等权、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和知情权等。

   侵权乱象丛生

    7月20日,武汉一女大学生爆料,其以“兼职模特”的身份参加湖北生态旅游小姐大赛,本来应该得到和主办方签订合同的有偿报酬共计2000元,却未获结算,与她具有相同情况的大学生共计百余人。

    武汉科技大学学生李恒2012年在校研发出一种“高空喷淋降尘系统”,并申请了专利,随后依托该专利开始了创业,但在去年却遭遇了侵权,专利被武汉某环保公司模仿,随后他走上了维权路,这一维权案也登上了2016年武汉市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很多学生在大学里遇到侵权事件,可能只是在QQ、微信等自媒体平台上曝光,进而形成舆论监督的压力。而不少大学生在权益受到侵害时,也不知该如何通过正当渠道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现在让我们来看看大学生权益易受侵犯的领域

    消费篇

    大学生消费侵权主要在日常生活用品、专业学习用品和电子消费类产品方面,现如今,网购作为一种新型的购物方式,凭借互联网技术发展和方便快捷,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青睐。网上购物在给居民消费带来实惠方便的同时,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受到侵犯,由此产生的消费纠纷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

    维权途径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兼职篇

    对于那些想减轻家庭负担或者想通过参与兼职锻炼自己的社会实践能力的同学,找份兼职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是部分用人单位拖延、克扣甚至拒付薪酬、循环陷阱招人。大学生在遇到这些情况时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维权途径

    需要说明的一点是,由于大学生一般都是利用平时空闲和假期打工,而按劳动部有关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约束。

    (一)通过直接和企业达成劳动关系的途径打工的大学生,打工前一定要花些时间和精力弄清雇工单位的合法性和工作的具体内容,要记清营业单位的详细地址和法人代表的姓名,以便在发生纠纷时,在司法解决的过程中,提供有力的证据。

    (二)大学生们一定要按照有关法规签订合同,没有合同,也要注意保留能证明与用人单位或雇主发生劳动关系的凭证。同时要保持高度警惕,一旦发现雇用劳动方,有侵权、违约、强迫打工者从事违法行为时,应立即找专业人员比如律师去咨询,或向有关国家专门机构如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权益易受侵犯的原因

    大学生权益受损的原因是多维度的,既有客观方面的原因,也有主观方面的原因。

    大学生的维权意识比较薄弱。虽说大学生的维权意识较之以往增强了,但离真正的法治社会中公民应具备的法律意识水平还有相当的距离。另外中国传统文化“和为贵”的思想也影响到大学生的权利意识。一般情况下大学生权益受到侵害,学生大多数情况下采取忍气吞声的态度。更多的时候,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很多学生还没有意识到,更别说维权。

    所以大学不是神秘的象牙塔,我们也已踏入了半个社会,某些不成熟的思维方式应抛弃,以理性取而代之。在自己的权益遭受侵犯时,应该勇敢的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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