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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周之关于“代考”你知多少?

   编辑:钟佩玲    发布于:2017年12月05日 10:29 点击量:

    快到期末啦,各种考试也是接踵而至。对于考试而言,同学们也是各出奇招啊,作弊,打小抄的就不用说了,对于代考同学们又知道多少呢?

    代考的考生和“枪手”都会获罪吗?这个问题在现在社会中是常见的。

    因为对于考试,相信不管是在学校的莘莘学子,还是已经出来工作但还是不停考考的人都会觉得考试难,于是也有不少人打歪找招,就是请枪手代考。但出现替考行为,无论是考生还是替考者,都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若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出现替考行为,还将会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一、什么是代替考试罪?

    代替考试罪是我国《刑罚修正案(九)》新规定的罪名,自2015年11月1日起开始实施。该罪名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具体的是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将代替考试行为入刑,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新增加一条,规定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代替考试罪是典型的对向犯,刑法同时处罚考生和“枪手”双方行为人,且定罪和法定刑都相同。

   二、案例讲解:

    1.基本案情:

    2016年4月,何某需要参加2016年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国语统考。对自己考试能力深感担忧的何某,在考前两天通过他人联系上了韩某,希望为其代考,韩某同意了何某的要求。考试当天,韩某在考场,持何某身份证和准考证,以何某的名义参加考试时被监考人员当场发现,韩某向监考人员承认了替人代考的事实,考场人员当即报警处理。同日11时许,何某也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寻找韩某替自己代考的行为。

    2.案例分析:

    (1)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韩某代替他人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被告人何某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其行为均构成代替考试罪。

考虑到两人在公安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前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

    (2)判决

    两人犯代替考试罪,分别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三、代替考试罪的入罪范围

    我国刑法对代替考试罪具有严格的限定,并非代替参加考试就构成该罪,必须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比如案件中

    ◎全国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考试、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分别是由我国《高等教育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考试,因此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范围。

    ◎而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是由原国家人社部发文实行的全国性统一考试,并非是由法律所规定的国家考试。

    四、代考的考生和“枪手”都会获罪吗?

    在责任追究方面,代替考试罪除了要追究应试者的刑事法律责任外,也需追究代考者即俗称“枪手”的刑事法律责任。

    另外,部分高校也可能对涉事的在校学生作出开除学籍等处罚。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在代替考试过程中实施了其他的违法犯罪行为,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比如准备伪造的居民身份证行为会触犯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资料、图片:来自网络   编辑:李雨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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